近日,興安盟市場監督管理局受理了烏蘭浩特某制藥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信用修復申請,經審查,確認其提交的資料符合修復條件,目前已完成審批流程,信用“污點”得以消除,這是該盟完成的首例行政處罰信用修復案例。
據了解,該公司于2017年5月受到原興安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行政處罰,并公示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計入企業信用檔案。“行政處罰是企業形象的‘污點’,自從行政處罰信息被公示后,公司在進行銀行貸款、政府采購等方面均受到限制。有了這次教訓,以后再也不敢失信了。”烏蘭浩特某制藥有限公司李經理說,公司今年正準備上市,多虧了信用修復,讓企業跳出了“黑榜”。
興安盟市場監督管理局信用監管科工作人員白雪晶向記者介紹,按照原規定,該公司需經過5年公示期才能停止公示。2021年9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對市場主體行政處罰、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信用記錄的修復情形、方式均作出了規定,為市場主體提供了信用修復的途徑。盟市場監管局第一時間告知了該公司的負責人,提交申請資料,提前停止了公示。信用修復制度是市場監管部門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的必然要求,盟市場監管局將繼續加大宣傳力度,積極開展信用修復工作,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構建放管結合、寬嚴相濟、進退有序的信用監管新格局。(記者 刁博禹)